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,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我国的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,后经四次修改,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,不断与时俱进,最终成为我国法治社会最坚固的一块基石。